10月13日晚间,中泰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根据批复,证监会同意中泰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来源:中泰证券
此前9月5日,中泰证券公告称,公司定向增发已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上交所认为中泰证券此次定向增发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中泰证券定向增发获批的背后,今年以来,多家券商定向增发脚步加快。6月23日,天风证券已于顺利完成40亿元定增募资;9月29日,南京证券50亿元定增计划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东吴证券也于7月公布60亿元定增预案。
拟定增60亿元
用于合规风控、偿还债务等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中泰证券此次定增最初起始于2023年,而其最近一次更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简称《募集说明书》)则发布于今年7月15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泰证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91亿股。其中,中泰证券控股股东枣矿集团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36.09%,即按照本次发行前枣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且认购金额不超过21.66亿元。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枣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矿集团分别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枣矿集团和新矿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募集资金投向方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投入、财富管理、投资交易、另类投资、做市业务、债券购买等六大业务板块。其中,用于财富管理和购买债券两大板块的资金分别不超过5亿元,用于另类投资业务、做市业务两大板块的资金分别不超过10亿元,用于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投入、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的资金分别不超过15亿元。
定增计划两年前便开始推进
中泰证券称已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以及测算
早在两年前,中泰证券就已着手推进此次定增。2023年6月30日晚间,中泰证券抛出60亿元定增计划,为该公司2020年上市后首次股权融资。这项定增议案生效日其实在2023年10月9日,原应在2024年10月9日失效,但是中泰证券特别将议案延长12个月,至2025年10月9日。
今年5月28日盘后,中泰证券公告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6月11日,上交所向中泰证券出具《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简称《问询函》),其中要求中泰证券就发行方案、募投项目合规性及财务状况等核心问题补充说明。
而在7月14日,中泰证券召开股东大会再次将定增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7月14日,7月15日盘后,中泰证券发布了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并更新了募集说明书。中泰证券回复公告长达119页,回复内容包括本次发行方案、业务和经营情况、行政处罚及未决诉讼等。
对于融资规模和时机的合理性,中泰证券表示,本次发行是公司顺应监管层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合理方式补充资本、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相关监管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公司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市场发展趋势、战略布局等方面综合确定本次融资的融资规模和时机。
针对募集资金投向,中泰证券表示,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以及测算,并做出了较为详细的安排。公司本次融资聚焦主责主业,具有明确、合理的资金使用用途,具体投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且在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
中泰证券还称,公司上市后一直未实施股权再融资,主要通过非股权方式进行融资以此来满足各项业务发展,导致负债规模相对较高,净资本也未能得到较好补充。结合公司目前货币资金、净资本情况等,公司存在资本缺口,本次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