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认真负责,按照职责权限,尽职尽责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现对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余剑锋(主任)、叶明、张华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为会计领域专业人士。
2024 年 11 月 14 日,王海兵(主任)、王洪两位委员因达到独
立董事连续任职规定年限辞去独立董事及委员职务,董事会聘任独立董事余剑锋、张华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余剑锋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19 个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度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
年财务决算及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 14 项议案。
(三)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4 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公司经营及发展
情况,及时召开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决策及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舆情事件,与毕马威华振积极沟通交流,提请毕马威华振充分考虑事件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影响,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以保证审计质量。审计委员会督促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年报审计中保持独立客观性,规范审计行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公司 2023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审阅了毕马威华振拟出具的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听取了审计机构项目负责人就
审计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提供的相关材料,经审查评估,我们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本次毕马威华振拟安排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供的2024年度内部审计制度修订计划和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对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提出了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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