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6-007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星期四)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区域分公司(试点)的议案》。为积极响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1 号),严格落实国家明确区分黄金“投资属性”与“商品属性”的要求,构建与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税收框架的战略部署,公司拟开展区域分公司试点运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一)
分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
分公司负责人:周韩林
分公司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
分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营业场所:上海市黄浦区
分公司负责人:苏艺萌
分公司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
分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营业场所:郑州市二七区
分公司负责人:李宗阳
分公司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四)
分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分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营业场所:成都市锦江区
分公司负责人:彦飞
分公司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为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1 号)有关要求,积极推动黄金“投资属性”与“商品属性”有序分离,构建与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税收框架,公司拟开展区域分公司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河南、四川等重点区域设立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依托现有旗舰店开展相关业务,有利于优化业务布局、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强化国有资本在黄金珠宝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二)本次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设立区域分公司(试点),既契合央企服务国家战略、引领行业规范发展的使命担当,又能破解业务发展结构性矛盾、强化国有资本在黄金珠宝领域的控制力与影响力。本次设立分公司(试点)不会产生投资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设分公司(试点)受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为此,公司将积极开拓市场,建立资源协调机制,统筹解决业务衔接、利益分配等问题,保障协同发展。本次设立分公司(试点)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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