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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23:27:10 股吧网页版
一季度38家券商被点名49次,东北证券等2家券商数量居首
来源:南方都市报

  在证监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中,对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证监会强调全面落实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工作要求,坚持监管执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

  持续强化对证券公司监管,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是证监会的工作任务之一。步入2025年,证监会系统的“严监管”态势持续。

  南都·湾财社梳理统计,在2025年一季度,有38家券商被证监会系统点名49次。这一数字仅包含券商主体,尚未包括从业人员的罚单,证监会系统对于券商行业的严监管态度可见一斑。

  38家券商被点名49次

  东北证券、平安证券次数居首

  南都·湾财社梳理发现,截至4月15日,一共有38家券商在2025年一季度收到了49张罚单。这些罚单来自于证监会、地方证监局、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等证监会系统。

  从被罚券商主体来看,38家券商覆盖了主流券商。既有“三中一华”中的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华泰证券旗下的华泰联合证券,也有申万宏源、广发证券等上海、广东两地的头部券商。中小券商被罚名单同样不少。

  从收罚单的次数来看,38家券商中多数在一季度收到1张罚单,但有9家券商出现了特别情况。

  具体来看,平安证券、东北证券被证监会系统“点名”3次,数量居首;华安证券、渤海证券、中天证券、浙商证券、申万宏源、华英证券、申港证券则被点名2次,数量位居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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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湾区角度,平安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五矿证券、万和证券、银泰证券、第一创业等券商均有上榜,其中仅平安证券收获了3次罚单,其余各家券商均收到1次罚单。

  平安证券的3份罚单分别来自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浙江证监局,涉及投行业务的IPO保荐、经纪业务的客户服务。

  具体来看,广东证监局认定平安证券作为昆腾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为避免昆腾微第一大股东向管理层及员工低价转让股份事项构成股份支付,为昆腾微设计解决方案并推动实施,以掩盖真实交易。

  浙江证监局认定平安证券浙江分公司个别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存在违规向客户提供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知识测评答案,在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已到期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情形。

  深圳证监局认定,平安证券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分支机构合规人员配备不到位,二是对营销宣传推介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三是未及时发现并处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异常情形,四是相关业务协议保存不完整,对于投资者信息核对不充分。

  东吴证券被罚没超1300万元

  开源证券被暂停相关业务6个月

  从具体罚单的处罚类型来看,各家券商被开具的罚单种类各不相同。有的券商被出具了警示、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中等常规行政处罚中的其中一种,有的券商则被出具了警示函、罚款等较为严厉的处罚,更有券商被停止接受新业务。

  从券商收到的行政处罚来看,警示、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是较为常见的措施,从次数来看,49份罚单中,共计出现了32次“警示”,15次“记入诚信档案”以及13次“责令改正”。

  这49份罚单中,有27份仅实施了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余下22份罚单中均出现了多重行政处罚措施一同实施的情况,凸显了监管系统“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态度。

  值得一提的是,38家券商中仅东吴证券一家,在一份罚单中收到了四重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

  据悉,东吴证券是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承销机构、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机构。

  证监会查明,在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东吴证券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承销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此外在,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东吴证券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在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含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因上述原因,证监会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7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万元,并处以413.6万元罚款。两个项目合计被罚没1336.44万元。

  在东吴证券之外,开源证券的罚单有着鲜明特点,其是唯一被证监会系统采取暂停办理需要合格投资者认定相关业务六个月的券商。

  据悉,开源证券大连分公司存在三项违规事项:一、分公司多名员工没有区分客户实质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条件,主动为多名投资者代开不实收入证明用于合格投资者认定;二、你分公司对于合格投资者认定事项未尽管理职责:多名员工在投资者开具收入证明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致使用于合格投资者认定的多份材料不实;分公司亦未发现个别合格投资者投资经验证明材料存在明显错误;三、你分公司存在向非营销岗下达营销任务、合规岗招揽客户的行为。

  通过提升处罚力度,增加券商违规成本,能够确保行业竞争回归服务质量、专业能力的良性轨道,也有利于提振投资者对于市场的信心。通过“零容忍”的监管导向,将促使券商从被动合规转化为主动风控,形成行业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吴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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