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冯雨瑶)4月25日晚间,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贵州燃气”)公布2024年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为66.8亿元,同比增长9.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52万元。根据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
贵州燃气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运营,主要业务为燃气销售及天然气支线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液化天然气接收储备供应站、加气站等设施的建设、运营、服务管理,以及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贵州省内已建成5条天然气支线管道,在省内37个特定区域及1个省外特定区域取得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覆盖贵州省主要城市、核心经济区和主要工业园区,公司在贵州省天然气市场占主导地位,是行业内全国少有的全省性燃气企业。
2024年,公司按照全省能源保供“一张网”融合发展战略,加速支线管网及贵阳应急调峰储备站建设,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同时,公司坚持把多气源供应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保障,通过积极引入川气、渝气、丁山页岩气等量价稳定的外部资源,打造气源多元化、渠道多样化供应格局。2024年,公司投资建设的西南地区最大的LNG应急调峰设施投产试运行,并在冬季供气期间保障省内各地液化天然气储配站库存高位运行,确保气源输存齐发力,保证全省气源供应稳定充足。
此外,公司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进实施城镇燃气管道和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工业园区供气等工作,持续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更好服务全省天然气“一张网”。
根据经营计划,2025年公司计划实现天然气销售20亿立方米,营业收入70.23亿元,利润总额2.05亿元。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地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下述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利润分配条件为,一是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二是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利润分配。此外,公告显示,现金分红比例上限为,当期现金分红累计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