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冯建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董事夏晓庆女士、独立董事张瑞彬先生担任委员,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冯建先生、张瑞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审议议案 32 项,听取了 1 项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 18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2026 年度内部审计三年期规划>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
备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向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听取了《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 2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
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 2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 1 项议案,为《关于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审议选聘文件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 5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 3 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4 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 1 项议案,为《关于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报告期间,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审议选聘文件的议案,启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经对拟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且诚信状况良好,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在报告期间,审计委员会一直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2026 年度内部审计三年期规划》和《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了未来审计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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