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12-2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1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5 层
2012 年 5 月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均来自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
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
专业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
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
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 1
第二章 发行人 2011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3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7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8
第五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9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0
第七章 担保人资信情况 ............................... 11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3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7]305号”文件
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二、债券名称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09长电债、122015。
四、发行主体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5亿元。
六、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0年。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09 年7
月30 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10 年至2019 年间每年
的7 月30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本期公司债券
到期日为2019年7 月30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公司债券付息的债
1
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 工作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 个工
作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
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
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八、本次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
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九、担保情况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为本期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诚信评估综合评定(信评委函字[2009]0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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