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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9-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江电力: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2012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09-17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2-02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201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将于2012年9月24日支付2011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3日期

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期公司

债券

(二)债券简称:07长电债

(三)债券代码:122000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

(五)债券期限:10年

(六)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35%,在本期债券期限内固定不变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八)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9月24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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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付息日:每年的9月24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十)信用级别:债项信用等级AAA,主体信用等级AAA

(十一)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7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二)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票

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35%。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

派发利息为53.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

发利息为42.8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一)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2年9月21日;

(二)付息日为2012年9月24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2年9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7长电债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

在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

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

2

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相应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可于兑付机构领取相应的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

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一)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二)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三)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四)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

一次性扣除

(五)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广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519室

联系人:蔡伟伟

电话: 010-57081535

传真: 010-57081544

邮政编码:10003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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