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
审核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288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1-2
二、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1-3
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资 产 减 值 测 试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2889 号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编制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以下简称“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江电力出具的《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资产期末减值补偿安排的承诺函》相关要求,编制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长江电力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长江电力管理层编制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
大华核字[2025]0011002889 号审核报告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长江电力管理层编制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结论。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长江电力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结果时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郝丽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倩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减值测试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