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对长江电力 2024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2022 年 6 月,经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与三峡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交易类型
三峡财务公司为长江电力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长江电力在三峡财务公司存款、三峡财务公司为长江电力提供授信额度、代理电费回收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财务顾问服务等。
2、交易额度
(1)长江电力在三峡财务公司存款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单个会计年度内日均存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
(2)长江电力获得三峡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单个会计年度内日均贷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单个会计年度,三峡财务公司为长江电力办理自营贷款和循环额度贷款累计合同签署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
(3)三峡财务公司作为长江电力代理电费回收机构,为长江电力提供代理电费回收服务,具体业务实施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进行约定。
(4)单个会计年度内,三峡财务公司为长江电力办理委托贷款合同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亿元。
3、定价原则
(1)存款利率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2)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利率及贴现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结算业务、代理电费回收业务涉及的费用、委托贷款费用、开立信用证和保函收取的费用,按各合同的规定执行,不高于可比的行业平均水平。
(4)财务顾问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4、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交易额度、定价原则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46.34 亿元,
占公司存款总额的 71.18%,存款利率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249.95 亿元,占公司贷款总额的 9.58%,贷款利率范围为 2.20%-3.29%,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三峡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未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风险控制指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处置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
险处置预案》。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及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公司通过核查三峡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及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对三峡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四、核查结论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交易额度、定价原则等交易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协议条款完备;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严格履行协议关于交易类型、交易额度、定价原则等相关约定,协议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执行情况良好;上市公司关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完备性、协议的执行情况、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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