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 2025-013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完善董事、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等。公司将
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
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见下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此处不一一列示:
原条款 拟修订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
(或称“公司章程”及“本章程”)。 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或称“公司章程”及“本
章程”)。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
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
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依据本章程,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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