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4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对容诚所的从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资源配备、质量管理、审计工作方案、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行了认真审查。
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注册会计师 1552 人,
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
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注册会计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容诚 为本公司提
人员类别 姓名 师执业时 市公司审计 所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
间 业务时间 时间
项目签字合伙人 许瑞生 2003 年 2001 年 2019 年 2021 年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连益民 1999 年 1999 年 2019 年 2021 年
杜宝娟 2011 年 2007 年 2019 年 2020 年
项目质量复核人 陈芳 1992 年 1998 年 2019 年 /
上表所列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益民因罗普特 2020 年财务报表审计问题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及 11 月 19 日分别受到厦门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警
示。
除此之外,上表所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容诚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容诚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容诚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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