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3
债券代码:136568 债券简称:16张江0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张江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代码:100916
2、回售简称:张江回售
3、回售价格: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
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
5、回售资金发放日:2019年7月26日
6、票面利率是否调整:调整为3.63%
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在“16张江01”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内登记的,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本公告仅对“16张江01”的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6张江01”基本情况
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张江01(136568)。
3、发行主体: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5%,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6、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起息日:2016年7月26日。
8、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的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0、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16张江01”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期票面利率为2.9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本公司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68个基点,即“16张江01”存续期后2年
三、“16张江01”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代码:100916
2、回售简称:张江回售
3、回售登记期: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9日和2019年7月10日
4、回售价格:面值人民币100元/张。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则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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