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8
债券代码:136568 债券简称:16张江0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8年7月25日
债券付息日:2018年7月26日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完成发行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6张江01”)将于2018年7月26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25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根据《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6张江01”,债券代码为
4、发行总额及存续规模: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5%。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起息日:2016年7月26日,即本期债券发行截止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7月2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6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1、兑付日:2021年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2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3、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出具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6张江01及16张江02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维持A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年7月26日至2018年7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按照《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6张江01”的票面利率为2.95%,每手“16张江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29.5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8年7月25日
2、债券付息日:2018年7月26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债权登记日即2018年7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张江01”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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