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股票代码:60089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含义:
张江高科、上市公司 指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 指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江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名称: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3. 法定代表人:俞勇
4. 注册资本:311,255万元人民币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80739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经营期限:1992年7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9. 通讯方式:021-68796879
10. 主要股东: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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