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简称:*ST大晟 证券代码:600892 公告编号:临2026-005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年度业绩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条、9.3.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3.6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
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本节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再次触及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9.3.6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6年4月30日,本次公告为公司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1.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00.00万元至-7,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500.00万元至-10,000.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000.00万元至-8,500.00万元。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500.00万元至35,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为33,000.00万元至34,500.00万元。预计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2,200.00万元到3,300.00万元。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因财务类退市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预计将消除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指标表明公司已满足第9.3.7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鉴于目前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且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故公司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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