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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8 21:09:48 股吧网页版
南京化纤:华泰联合证券责任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华泰联合证券责任有限公司关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
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南京化纤”)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
了《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 12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有关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华泰联合证券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南京化纤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相较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审议的重组草案,本次交易方案发生以下调整:

调整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加了对拟置入资产(不含投资性房地产)的业
绩承诺,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保证本次交易不损害上市公司广大中
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新工集团、
新工基金、机电集团对拟置入资产(不含投资性
房地产)进行业绩承诺。

不涉及对拟置入资产(不含投资性房 针对业绩承诺资产 3,如本次交易在 2025 年实施
业绩承诺 地产)(简称“业绩承诺资产 3”) 完毕,业绩承诺方承诺,业绩承诺资产 3 在 2025
的业绩承诺 年、2026 年及 2027 年各会计年度应实现的承诺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322.94 万元、5,390.44 万元
和 5,477.08 万元;如本次交易于 2026 年内实施
完毕,业绩承诺方承诺,业绩承诺资产 3 在 2026
年、2027 年及 2028 年各会计年度应实现的承诺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390.44 万元、5,477.08 万元
和 5,524.49 万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0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4,000.00 万元,募集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
配套募集 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 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
资金 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 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其
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中,新工集团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不低于 10,000
的 30%。其中,新工集团拟认购募集 万元。

配套资金不低于 10,0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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