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提高总经理办公会工作效率,实现民主议事、科学决策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的召开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授
予的职权和公司管理体系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
理因故不能主持时,由总经理指定的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持。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
理、子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必要时,相关部门及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重大事项应请董事长参加。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分为总经理办公会例会和总经
理办公会临时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视有无议
题情况而定),临时会议经总经理提议可随时召开。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必须出席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参
加会议的必须以书面方式发表意见。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问题实行民主集中、总经
理负责的原则,对分歧较大、意见不集中的事项,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
第十条 在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应由会议主
持人将相关事项于总经理方便时提请总经理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事项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拟定方案,提
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战略目标与战略发展规划;
(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
(三)拟定公司的项目投资计划及可行性论证方案(含成本估算、产品初步定位及项目开发重要节点表);
(四)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公司管控模式、机构设置、部门职能;
(六)公司融资的方案;
(七)分子公司注册资本和合作项目投资额的增减、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及公司薪酬体系的调整;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其他需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事宜。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一)研究制订、修订、补充、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以外的规章制度和具体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及其管理流程体系;
(二)各职能部室岗位职责及人员编制的确定;分、子公司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及人员编制的确定;聘任或解聘公司中层(含中层)以下管理人员;
(三)公司年度项目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与调整;
(四)依据编制计划制定招聘、培训计划;
(五)分子公司年度薪酬福利实施方案的制订与调整;
(六)依据公司的绩效管理办法,对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审定;
(七)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审定分、子公司经营计划、工程建设计划、财务资金计划和重要工作(活动)计划及集团职能部门工作计划。
(八)根据工作需要,下达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报告整改措施,检查落实情况;
(九)审定公司战略合作供应商;
(十)实施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或责成公司经营班子执行的事项;
(十一)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十二)其它需要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宜。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的组织筹备和记录
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和服务工作;相
关列席会议的业务部门(提请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主导部门/指定起草议案部门)负责组织涉及会议审议议题的书面和电子版资料。
第十四条 公司办公室会后收回有密级要求的会议资料,并
于会后两天内组织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呈总经理办公会成员会签,总经理签发。
第十五条 公司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会议记录部门及
会议纪要拟稿人。
第十六条 原则上,非专题性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记
录及编制会议纪要,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对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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