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股票代码: 600889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编号:2025-02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
利润产生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上海越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价值贬损对上海馨聚玖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馨聚玖维”)、上海众钜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众钜”)、温花及周利峰向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包括判令馨聚玖维、上海众钜支付股份价值贬损赔偿款 3,114.88 万元等(详见公司公告:《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诉讼过程中,公司变更第 1 项诉讼请求为:判令馨聚玖维及上海众钜支付股份价值贬损赔偿款 1,601.79 万元及利息。
2024 年 4 月,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
苏 0116 民初 3327 号),判决主要内容: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详见公司公告:《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024 年 5 月公司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二审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 01 民终7960 号),判决主要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不会对本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 01 民终 79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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