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股票代码: 600889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编号:2025-01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投保 A 股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投保 A 股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董监高、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投保 A 股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
一、具体情况如下:
1. 投保人: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具
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 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 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事宜。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投保 A 股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和监事均为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
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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