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6-015 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众和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6 年 3 月 11 日
赎回价格:100.5195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 3 月 12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 3 月 6 日
自 2026 年 3 月 9 日起,“众和转债”停止交易。
最后转股日:2026 年 3 月 1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9 日收市后,距离 3 月 11 日(“众和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 2 个交易日,3 月 11 日为“众和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众和转债”将自 2026 年 3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众和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 6.65 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
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 0.5195 元/张(即合
计 100.5195 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众和转债”已停止交易,特提醒“众和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
年2月9日连续2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众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65元/股的130%(8.65元/股)。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众和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前赎回“众和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众和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众和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众和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4号)。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众和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按照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9日连续2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众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65元/股的130%(8.65元/股),已满足“众和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3月1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众和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5195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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