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氧化铝、铝套期保值业务
(一)从事套期保值的目的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氧化铝、铝及合金制品、电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氧化铝、铝制品及合金产品、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氧化铝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一定压力;合金产品、铝制品等铝加工产品所需的部分铝相关原材料需从外部采购,但由于铝价波动较大,对公司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高纯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以铝价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司控股公司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预计于2026年上半年投产并实现销售,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对公司上述产品成本、销售价格以及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从而达到锁定相应经营利润的目的,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套期保值进行风险控制,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套期保值的品种及套期保值数量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大宗商品氧化铝、铝。2026年,公司预计买入氧化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36万吨;预计买入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10万吨;预计卖出氧化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240万吨;预计卖出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18万吨。
公司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订单生产所需采购或销售的现货量。
(三)套期保值资金来源及资金规模、持仓合约最高价值
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根据测算,2026年度任一交易日保证金占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以上资金规模是按照最大保值数量及暂估的各品种价格一次性全部买入等测算所得的极端情况,实际操作过程中预计所需资金规模很难达到或长期保持在18.05亿元的极端值。
公司相应的套保头寸持有时间与需要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原则上不超出相关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套期保值合同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时间相匹配。公司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42亿元。
(四)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 个月。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为氧化铝、铝锭等,公司销售的高纯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以铝价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司还拥有年产 240 万吨氧化铝产能;上述大宗商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生产成本及销售毛利带来较大的影响。上述大宗商品可进行期货期权交易,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锁定预期利润,控制运营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不以投机为目的。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体系,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相关制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审慎操作,有助于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该业务实施具有可行性。
(六)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大宗商品价格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等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坚持只从事与现货经营相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从事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行为。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贷款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与合理调度。
3、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及时做好资金测算,并实时监控,避免发生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4、公司将重点关注套期保值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套期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