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一、《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 1
二、《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三、《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 ......29
四、《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修订)》 ......42五、《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52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0,426,102,617.04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 30,542,253,602.28 元。为进一步提升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盈利情况、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8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6,325,360,66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总额为 3,036,173,120.16 元,占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29.12%。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简称“《章
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废止《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其他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
关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十一届监
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
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此背景下,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公司章程》
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修订重点,仅涉及“股东大会”“监事会”“监
事”及部分文字表述的修订内容不再逐项列示。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
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及个别标点符号等细节调整,在不涉及实质内容
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其他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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