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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7:48:22 股吧网页版
伊利股份: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77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应废止《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其他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此背景下,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条款较多,为突出修订重点,仅涉及“股东大会”“监事会”“监事”及部分文字表述的修订内容不再逐项列示。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及个别标点符号等细节调整,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其他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订本章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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