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与中信证券合称“保荐人”)作为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国投电力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1 号),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用于孟底沟水电站项目、卡拉水电站项目。本次实际发行 550,314,465 股,确定的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2.72 元。本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9,999,994.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1,934,258.9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8,065,735.8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002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扣
单位:亿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扣除发行费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 孟底沟水电站项目 347.22 45.00 44.98
2 卡拉水电站项目 171.21 25.00 25.00
合计 518.43 70.00 69.98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5 年 3 月 3 日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6,8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已用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金额
号 额 投入金额
1 孟底沟水电站项目 449,806.57 21,197.83 21,197.83
2 卡拉水电站项目 250,000.00 25,602.17 25,602.17
合计 699,806.57 46,800.00 46,800.00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 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登记费用金额 50.50 万元
(含增值税),抵减对应增值税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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