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7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9、临 2024-073),披露了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解除
对相关股份的轮候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杉杉集团
本次解除轮候冻结股份(股) 81,747,280 10,949,438 81,747,28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5.52 3.42 25.5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3 0.49 3.63
解除轮候冻结时间 2025 年 10 月 17 日
持股数量(股) 320,296,700
持股比例(%) 14.24
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股) 320,296,636
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其所持 100.00
股份比例(%)
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14.24
股本比例(%)
注:“剩余被冻结/标记股份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杉杉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为 484,429,316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51.24%,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4%。
二、其他相关说明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3月20日裁定杉杉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管理人。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系因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对杉杉集团的财产保全措施,相关法院受理管理人申请并解除了上述股份的轮候冻结。
目前,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25,561,4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6%。本次解除轮候冻结后,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量为 525,561,392 股,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537,974,072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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