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或再次涉嫌信披违规
如果杭州富阳锦茂是杉杉系代持人,根据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有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达到5%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证交所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有义务立即进行核实并予公告,消除市场猜测和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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