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7 01:32:05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上海
杉杉或再次涉嫌信披违规

如果杭州富阳锦茂是杉杉系代持人,根据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有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达到5%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监会、证交所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有义务立即进行核实并予公告,消除市场猜测和疑虑。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