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5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股票代码:600884.SH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通讯地址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 777 号 26 层
一致行动人 住所/通讯地址
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号办公楼
2128 室
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首南西路68号A幢10
司 层 1016 室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351 号 2 号
楼 673-01 室
郑永刚 上海市南汇区康桥镇秀沿路
股份变动性质:可交债换股而减持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24 日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为便于投资者更好理解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信息披露内容,特做如下特别提示:本次权益变动前,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为杉杉集团,持股数量为 722,782,178 股,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 32.08%;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杉杉控股、朋泽贸易、鄞州捷伦、郑永刚合计持股数量为 1,030,494,390 股,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 45.73%。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为杉杉集团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至第四期)设定质押且存放于质押专户内的杉杉股份(股票代码:600884.SH)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为 370,540,078 股,对应第一期至第四期债券设定质押的杉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分别为 128,514,447 股、74,930,136 股、103,549,225 股、63,546,270 股。因杉杉集团涉及诉讼,上述股票被绵阳法院冻结(司法标记)。按照可交债 2025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第一期至第四期债券持有人均同意授权联储证券向绵阳法院申请在冻结(司法标记)状态下对杉杉集团持有的杉杉股份合计 370,540,078 股股票进行换股。根据绵阳法院出具的
《民事裁定书》((2024)川 07 民初 41 号之十),绵阳法院同意本次债券按照 8.67 元/
股的价格换股,换股的股票在冻结(司法标记)状态下直接过户给债券持有人。过户完成后,解除对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杉杉股份相应股票及其分红的冻结。
经杉杉集团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
券持有变更信息》获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已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完成股权非
交易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后,杉杉股份的控股股东为杉杉集团,持股数量为 352,242,100 股,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 15.63%;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杉杉控股、朋泽贸易、鄞州捷伦、郑永刚合计持股数量为 659,954,312 股,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 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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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程序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杉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杉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杉杉集团所持公司 370,540,078 股股票按照可交债 2025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
议决议,第一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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