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6 19:11:46 股吧网页版
妙可蓝多:关于参股并购基金进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5-10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并购基金进展及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并购基金名称:上海祥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投资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风险提示:由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妙可蓝多”)参股的上海祥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及其下属主体担保的吉林省耀禾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耀禾”或“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蒙牛”或“债权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前期已在境内对相关方提起仲裁,并在境外对并购基金底层资产发起接管程序。近日,公司收到内蒙蒙牛出具的《告知函》,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就该案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吉林耀禾向债权人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等款项,并且内蒙蒙牛就所享有的该等债权,在并购基金所持长春市联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联鑫”)99.99%股权、长春联鑫所持吉林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芝然”)90%股权经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并购基金及其下属主体因相关担保无法实现清算分配,公司无法实现并购基金中本金及相应收益的退出;同时,如吉林耀禾及相关方未能如期向内蒙蒙牛
清偿上述贷款本金、利息等款项,并购基金相关下属主体存在被内蒙蒙牛拍卖或变卖并优先受偿所得价款的可能性。如承诺人柴琇女士不能履行其此前向公司作出足额补偿的承诺,公司对并购基金及其下属主体的投资存在产生重大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相关期间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公司参股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参与并购基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参与认购并购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参与认购渤海华美八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2018年 6 月,公司按照原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并购基金缴付了全部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 元 ( 详 见 公 司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 2018-041 号和 2018-063 号公告)。

2021 年 1 月 29 日及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股并购基金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相关各方重新签署并购基金《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相关文件,对并购基金名称、合伙人变更、存续期限、管理人等原合伙协议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同时将并购基金名称变更为“上海祥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与相关各方签署合伙协议前后,公司于并购基金认缴及实缴 10,000 万元出资额不变(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 2021-017 号及 2021-018 号公告)。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琇女士及其配偶控制的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完成对并购基金普通合伙人吉林省联祥消防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祥消防”)100%股权的收购,并购基金有限合伙人吉林耀禾为联祥消防子公司,联祥消防与吉林耀禾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联祥消防、吉林耀禾重新签署并购基金合伙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并购基金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其实缴情况如下:

合伙人 身份 认缴出资额(元) 实缴出资额(元)

盛方基金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0

联祥消防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0

妙可蓝多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0 100,000,000

吉林耀禾 有限合伙人 1,116,453,55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