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告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前称「LUOYANG GLASS COMPANY LIMITED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01108)
董 事 会 会 议 公 告
本 公 告 乃 根 据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上 市 规 则(「上 市 规 则」)第
13.43条 刊 发。
凯 盛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及 本 公 司 董 事(「董 事」)会(「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准 确 和 完 整,对 本 公 告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负 连 带 责 任。
董 事 会 谨 此 宣 布,董 事 会 会 议 将 於 二 零 二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举 行,以 审 议
及 批 准 下 列 内 容:
1.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年
度 业 绩;
2. 根 据 上 市 规 则 要 求,刊 载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年 度 业 绩 公 告;及
3. 任 何 其 他 事 项(如 适 用)。
承 董 事 会 命
凯 盛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谢 军
董 事 长
中 国 洛 阳
二 零 二 六 年 三 月 三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董 事 会 包 括 四 名 执 行 董 事:谢 军 先 生、章 榕 先 生、
陈 鹏 先 生 及 何 清 波 先 生;两 名 非 执 行 董 事:吴 丹 女 士 及 杨 建 强 先 生;及
三 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范 保 群 先 生、陈 其 锁 先 生 及 袁 坚 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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