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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9 17:59:44 股吧网页版
创业环保:H股公告--关连交易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65)

关连交易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25年12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於天津佳源盛创(本公 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天津城筑签订供热协议(C地块),据此,天津城筑委托天津 佳源盛创就侯台C地块(一期、二期)项目提供供热配套服务。
於订立供热协议(C地块)前12个月内,天津城筑与中水公司於2025年12月4日订 立了再生水管网协议(C地块),据此,天津城筑委托中水公司就侯台C地块项目 一期、二期(隐玺园)项目规划红线内提供再生水配套设施工程建设。
上市规则的涵义
天津城筑为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天津城投的间接附属 公 司。因此,根 据 上市规 则,天 津城筑为天津城投的联系人,因而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 规则,供热协议(C地块)及再生水管网协议(C地块)项下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 关连交易。
由於该等协议项下之各项关连交易是由本集团与本公司同一关连人士(即天津 城泽或天津城筑)进行,而且交易性质相似,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的规 定,该等协议项下的交易应作合并计算。
再生水管网协议(C地块)项下的交易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0.1%,因此根 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 定,再生水管网协 议(C地块)项下的交易被视为全面 豁免的关连交易,获豁免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
而该等协议项下的交易合并计算後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所 有低 於5%,故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的规定,该 等协议项下的交易仅须符合申 报及公告的规定,而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i)日期为2024年3月14日有关侯台G地块项目供热配套合同及天津市新建住宅及公建再生水管网配套委托协议的关连交易公告;(ii)日期为2025年1月14日的关连交易公告;及(iii)日期为2025年9月29日的关连交易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 布,於2025年12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於天津佳源盛创(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天津城筑签订供热协 议(C地块),据此,天津城筑委托天津佳源盛创就侯台C地块(一期、二期)项目提供供热配套服务。
供热协议(C地块)
供热协议(C地块)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订约方
(a) 天津佳源盛创(作为受委托方);及
(b) 天津城筑(作为委托方)。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侯台C地块(一期、二期)项目
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供热协 议(C地 块),天 津佳源盛创需在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侯 台C地 块(一期、二 期)项 目提供热源、一次管网、换 热 站内的设备及安 装(施工至换热站内分水器截门出口上兰盘)。
工程费用及支付
根据供热协议(C地块),供热工程建设费为人民币10,306,120元(含税)。
天津城筑按照以下进度及时间支付供热工程建设费:
1. 供热协议(C地块)签订生效後,天津城筑於签订供热协议(C地块)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总额的30%,即人民币3,091,836元;

2. 天津佳源盛创进场前30日内,天津城筑支付费用总额的40%,即人民币
4,122,448元;及
3. 取得用於办理商品房准入手续的供热专业配套证明後30日内,天津城筑支
付费用总额的30%,即人民币3,091,836元。
前述费用乃由订约方在参考(其中包括)天津市就相同或者类似类型供热配套费、热计量表的现行市场价格之基础上公平磋商後厘定。
过往协议
於订立供热协议(C地块)前12个月内,天 津城筑与中水公司於2025年12月4日订立了再生水管网协议(C地 块),据 此,天津城筑委托中水公司就侯台C地块项目一期、二期(隐玺园)项目规划红线内提供再生水配套设施工程建设。
再生水管网协议(C地块)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日期
2025年12月4日
订约方
(a) 中水公司(作为受委托方);及
(b) 天津城筑(作为委托方)。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香泽道与日朗路交口侯台C地块项目一期、二期(隐玺园)低压
工程建设内容
根据再生水管网协议(C地块),中水公司需在侯台C地块项目一期、二期(隐玺园)项目规划红线内提供再生水配套设施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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