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环保”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创业环保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
[2022]1122 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3,189,655.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30,499,99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743,434.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10,756,564.9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8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 TOT 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原计划投入的5,300 万元募集资金目前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及公司整体收益,由此拟将该募集资金 5,300 万元投入原募投项目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 56,936.62 10,300.00 15,600.00
许经营项目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审议,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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