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2
2024 年度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现就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尚敢、薛涛、刘飞和非执行董事王永威四人组成,主席由王尚敢担任。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更名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防控工作,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将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
础上增加风险管控职责,该事项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分别经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和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1、审阅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情况
2024 年 1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
式召开,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4-2026 年审计服务中介机构采购方案有关情况的议案》、外部审计师《2023 年度期末审计工作计划》及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2024 年 3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
召开,主要与外部审计师就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审计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作为财务报告编制的指导意见;同时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进行了单独沟通。
2024 年 3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
式召开,审议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公司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外部审计师讨论管理建议书;并给出指导性建议。
2、审阅公司 2024 年半年报
2024 年 8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
召开,听取公司 2024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汇报,为半年报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建议;听取内部审计师关于 2023 年度《管理建议书》整改情况的汇报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关于更新维护关联方名录的汇报。
2024 年 8 月 23 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以现场结合
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半年报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听取内部审计师汇报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情况并与外部审计师就 2024 年度的审计计划及审计策略等进行了沟通。
3、审阅公司季度报告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
视频会议形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分别审议了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形成书面意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包含内控工作计划,并认可审计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公司治理准则,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监事会运作规范,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经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阅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
五、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能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体现了优秀的专业水平,且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大信事务
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建议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师。
3、与外部审计师充分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外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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