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9 17:00:37 股吧网页版
梅花生物: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0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8519 1300
传真:(86-10)8519 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致: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在

本法律意见书中特指中国大陆地区)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君合”)接受梅花生物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花生物”)的委托,就公司拟实施

的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

见书。

本所仅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问题

发表意见,并不对境外法律发表意见,也不对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参与对象

考核标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非法律专业事

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

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

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

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

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