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9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42597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5/22 - 2025/5/23 2025/5/23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4 月 15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具体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内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因此,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需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206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52,788,750 股,以此推算,拟派发现金
红利 12 亿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截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为 2,852,788,750 股,回购专户内的股份数量为
35,708,400 股,上述公司回购专户内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按照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因此本次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为 2,817,080,350 股,每股实际分配比例调整为 0.42597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格: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
数量 35,708,400 股后的 2,817,080,350 股为基数进行分配。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852,788,750-35,708,400)×0.42597÷2,852,788,750≈0.42064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42064 元/股)÷(1+0)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5/22 - 2025/5/23 2025/5/23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股东孟庆山、胡继军、王爱军和梁宇博普通账户中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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