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有三名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陈冬华,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南京大学会计学系主任、国际化会计学博士生项目(IAPHD)创始主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时间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陈冬华 7 7 7 0 0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绩效、社会责任等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并亲自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了如《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的决策上发表了专业意见与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年度业绩情况、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和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