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公证天业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64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二)聘任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9日、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公证天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等相关文件及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与公司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等审计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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