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 2025-038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
如下:
条款序号 修改前条款 修改后条款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条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5)2 号文件批
(1995)2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226589778U。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630000100009098。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第八条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第九条 新增条款,其余条款序号顺延 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第十条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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