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07 18:43:12 股吧网页版
远东股份: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8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 2025-024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7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12元/股,同时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9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5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5.7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79元/股,最低价为 4.7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3.1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7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12 元/股。

以公司总股本 2,219,352,746 股为基数,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
元,回购价格上限 7.12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2,808.98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12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2,106.75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二)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与支持,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业务发展前景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四、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拟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7.12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调整董事会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
为贯彻落实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决策程序

2025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