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本议案尚需提交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
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光兰先生,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益羽先生,201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某客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时因海外客户核查程序
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于 2024 年 8 月 9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监
管函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2.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 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拟为 1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为 100 万元,内控制度审
计为 6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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