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总裁工作质量,规范总裁工作,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促进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有效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可由董事兼任;设副
总裁若干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1 名,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总裁职权
第七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总裁的审批权限: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对非经常发生的业务,经董事会或者董事长授权,总裁可审批资金运用、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等事项,具体事项
和权限由董事会或者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具体授权。在已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范围内,总裁根据公司授权体系行使资金运用、资产运用和合同审批等具体权限。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
第九条 总裁议事实行会议制。
第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总裁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
第十一条 总裁会议参加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扩大到销售、采购、技术、生产等相关部门人员。需于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需提前请假。
第十二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召集和主持。总裁因故缺席时,由总裁指定一名管理人员召集和主持总裁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按需召开,总裁根据议题情况视需要召集总裁办公会议讨论,经过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由总裁做出最终决定。总裁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应形成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 总裁会议议题,包括本细则中所载总裁职权范围内的所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参会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分管、协办范围内可以提出专项议题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