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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7:22:04 股吧网页版
通化东宝:通化东宝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公告编号:2025-025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
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君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723,162.30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3,432,915,917.08 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全部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 股 本 1,958,542,829 股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5,077,817股后股本数为1,943,465,0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5,866,253.00 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2,947,049,664.0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137.24%(净利润取绝对值计算)。2024 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合计 300,040,577.94 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 785,906,830.9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839.53%(净利润取绝对值计算)。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东宝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5 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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