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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0 18:40:26 股吧网页版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 2026-009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 蒙电 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
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价格:4.94 元/股

发行数量:536,437,246 股

预计上市时间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内
蒙华电”)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
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能”“实际控制人”)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中国华能批准;

4、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机构中国华能备案;

5、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本次交易已由北方公司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

7、本次交易已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8、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1 号)同意注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其他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价格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94 元/股。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36,437,246 股。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49,999,995.24 元,扣除用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11,337.4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44,288,657.78 元。

3、独立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2026 年 1 月 30 日,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中证天通(2026)验字 21100002 号)。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
12:00 时止,国泰海通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获配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2,649,999,995.24 元。

2026 年 1 月 30 日,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证天通(2026)验字 211000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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