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 2025-071
债券代码:240363 债券简称:23 蒙电 Y1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 蒙电 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0%股权与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5.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102 号)( 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和取得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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