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
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工作,要以提高公司质量为
基础,通过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法依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开展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从而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应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
公司应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范、公司章程等内外部制度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依法合规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工作中从事不当行为。
(二)整体性原则
公司应当遵循整体性原则,统筹协调各业务、各部门以整体化思维和系统性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
公司应当依据市场规律,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保证市值管理的高效性与可行性。
(四)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积极、主动、及时地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管理的关键指标及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公司市值管理方案。
(五)持续性原则
公司应当持续性、常态化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注重公司与资本市场的长期协同发展,力争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负责审定公司市值管理相关规划或方案。公司设立市值管理工作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副组长,董事会秘书为常务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
统筹指导公司市值管理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建议或方案。市值管理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证券与法务部承担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一)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积极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二)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有效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情况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三)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方案;
2.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3.参与市值管理效果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4.在市值管理出现较大风险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四)证券与法务部(工作组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调内外部资源执行市值管理方案;
2.监测公司股价、舆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3.分析公司市值变动原因;
4.协调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积极支持与配合,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六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
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以下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通过收购优质资产,剥离不良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质量和资源有效配置的提升;优化股权结构,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成为积极股东;与积极股东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协同作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现金分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合理资金需求和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