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厘清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
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委托公司其他主体代为行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行权,指授权对象按照授权主体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
险可控等基本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 授权的基本范围
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可以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结合实际,按照决策质量和效率相
统一的原则,根据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权限划分标准,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于新业务、非主营业务、高风险事项,以及在有关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事项,应当谨慎授权或不授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
事项、法律或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授权的事项不可授权。
第三章 授权的基本程序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规范授权行为,一般情况下,需制
定授权决策的建议方案,明确授权目的、授权对象、权限划分标准、具体事项、行权要求、授权期限、变更条件等授权具体内容和操作性要求。授权决策方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拟订,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相关部门根据生效的授权决策方案,修订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权责清单等公司内部制度,确保制度体系协调统一。
第八条 在特殊情况下,董事会认为需临时性授权的,
应当以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书面形式,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象、授权事项、行权条件、终止期限等具体要求。
第九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的决策事项,应当
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的,不得以个人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董事长应当召开由相关董事及经营层人员参加的专题会集体研究讨论;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总经理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
第十条 授权事项决策后,由授权对象、涉及的职能部
门或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执行。对于执行周期较长的事项,应当根据授权有关要求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进展情况。执行完成后,授权对象根据授权要求,将执行整体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当授权事项与授权对象或其亲属存在关联
关系的,授权对象应当主动回避,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遇到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决策作出重大
调整,或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授权对象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如确有需要,应当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
第四章 监督与变更
第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强化授权监督,定期跟踪掌握授
权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授权事项专题监督检查,对行权效果予以评估。根据授权对象行权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风险控制能力、内外部环境变化等条件,
对授权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变更授权范围、标准和要求,确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可以定期对授权决策方案进行统一
变更或根据需要实时变更。发生以下情况,董事会应当及时进行研判,必要时可对有关授权进行调整或收回:
(一)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营状况恶化,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
(二)授权制度执行情况较差,发生重大越权行为或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三)现行授权存在行权障碍,严重影响决策效率;
(四)授权对象人员发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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