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25-011 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并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6 元/股(含),该
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回购股份提议人、除实控制人以外其余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增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近期拟无偿划转不超过 1%的中航高科股份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有关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董事长姜波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
公司股份。具体详见 2025 年 4 月 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
航高科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9 号)。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公司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价值稳定与提升,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6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总经理及总经理指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