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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5-049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取消监事会,主要包括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的相关规定;取消公司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内容,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义务;新增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内容;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除上述重点修订内容以外,根据《章程指引》的修订内容,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对“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提交的资料”、“公司合并、分立、增资与减资、清算”、“附则”等方面内容进行补充或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
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拟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号
第二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二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简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1 称《党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程》(简称《党章》)、《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制
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 第六条 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长。 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2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应当在法定
表人。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3 新增条款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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