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5-050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110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74,800 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2、2023 年 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3〕43 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4、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0万股,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115 人,并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京城股份 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5 人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回购注销
数量为 18 万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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