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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19:06:12 股吧网页版
京城股份:京城股份关于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5-016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票价格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管理层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机电”)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为装备制造,主要产品包括气体储运装备及智能制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涉及人形机器人的业务和产品及相关股权投资。目前,公司没有并购人形机器人业务的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3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经向控股股东京城机电函证,回复如下:除正在进行的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外,京城机电不存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影响你公司股价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你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装备制造,主要产品包括气体储运装备及智能制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涉及人形机器人的业务和产品及相关股权投资。目前,公司没有并购人形机器人业务的计划。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3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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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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